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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泰消费品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97)
招股资料
发售股份数目: |
125,000,000股 |
配售股份收目: |
112,500,000股 |
公开发售数目: |
12,500,000股 |
每股发售价: |
0.4港元 |
票面值: |
0.01港元 |
集资金额: |
50,000,000港元 |
预期市值: |
约 200,000,000 港元 |
主席: |
林国兴先生 |
保荐人: |
金利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挂牌上市日期: |
2001年12月3日 |
主要股东
- 46.2%权益
附属公司
Hurdle Ltd (全资拥有):从事品质控制服务
瑞泰联营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从事提供行政服务
Heng Yui & Associates Ltd (全资拥有):从事分销包装食品、饮料及家庭消费品
Step First Ltd (全资拥有):从事持有商标
Jigsaw Group Ltd (全资拥有):从事提供市场推广服务
Alfe Trading Ltd (全资拥有):从事持有债券
Yi Hin Ltd (全资拥有):从事提供采购服务
加速力(天津)饮料有限公司(中国) (全资拥有):从事制造及销售非核碳酸饮料
业务概览
该集团主要从事向中国市场分销包装食品、饮料、家庭消费品及食品材料业务。目前分销大约 400种产品,包括糖果、巧克力、饼干、饮料、鸡精、奶粉、人造牛油、调味品及电芯,该集团之产品主要于海外采购,如东南亚、美国、欧洲、澳洲及新西兰等。此外,于2000年1月开始生产非碳酸饮料,销往中国市场。该集团之生产设施位于中国天津市。
该集团在中国拥有逾 250家批发商客户,董事相信该等批发商将该集团之产品转售予超级广场、超级市场及百货公司等零售商,以及酒店食肆及食品制造商。该集团已建立地域广阔之分销网络,批发商遍布中国多个直辖市及主要城市,包括北京、长春、成都、重庆、广州、合肥、南昌、南京、上海、深圳、苏州、武汉、无锡及西安。
该集团寻求在各既定地区内取得该集团分销产品之独家分销权。截至 2001年6月31日止年度,按独家基准进行之产品分销占该集团营业额约8.4%。其余则来自按交易基准推行之产品分销以及一种非碳酸饮料之销售。
市场潜力
随著中国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及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持续增长,城市家庭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亦不断增长。消费品零售额从 1995年约人民币20,620亿元增至1999年约人民币31,140亿元,增长超过50%。该集团董事相信,中国过去10年之经济增长促进消费产品需求不断增长以及对更高标准及质产品之需求加大。
中国之消费者市场随著中国消费者之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不断扩展。食品消费传统上一直是中国家庭开支之主要项目。
竞争优势
董事相信,该集团处的竞争优势包括:
- 其已于中国消费品市场
(尤其为批发行业)建立良好声誉;
- 其之管理队伍对中国消费品市场批发行业之经验及专业知识;
- 其已建立地域广阔之网络,批发商客户遍布中国各地;
- 其供应商基础庞大,并已与其供应商建立关系;
- 其有能力推出新产品,并能洞悉顾客不断转变之喜好,及
- 其能为有意进军中国消费品市场之海外供应商提供机会。
风险因素
倘由于竞争力日益加剧,该集团未能采购该等产品,该集团未来之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该集团成功归功于林先生,而未来的业绩是依林先生所作之努力。
该集团已委聘澳门代理处理来自该集团客户之销售订单及该集团向其供应商发出之采购订单。倘澳门代理停止其向该集团提供之服务,该集团之营运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在该集团拥有分销权之中国若出现任何未经授权之「水货」出现,将会对该集团之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综合财务资料
单位: (港币/千元) |
截至 6月30日止年度 |
|
1999 |
2000 |
2001 |
营业额 |
336,154 |
362,096 |
406,338 |
除税前 (亏损)/溢利 |
30,532 |
33,615 |
38,014 |
股东应占 (亏损)溢利 |
25,655 |
28,175 |
31,455 |
总资产 |
51,671 |
67,146 |
95,757 |
总负债 |
33,285 |
37,938 |
55,094 |
总股本 |
18,386 |
29,208 |
40,663 |
未来计划
该集团将透过取得更多种消费品之分销权,寻求进一步扩大其产品范围。该集团董事尤其相信优质名牌饮料供应状况良好。最近,该集团取得三菱电池全系列产品在中国之独家分销权。董事亦拟将产品范围扩大至包括冷冻食品、家居小摆设,以及家庭及园艺用品。
该集团亦拟向纽西兰、澳洲及欧洲之供应商购买更多新产品,在中国市场分销。作为其未来计划之一部分,该集团正计划在中国举办活动,以推广该等地区之新产品。该集团于 2001年9月在中国上海举办了一次消费品展览会,以推广一位新西兰供应商之产品。
该集团已透过其批发商客户在中国建立一个分销网络,现计划在中国较小城市设立办事处,以扩大其市场覆盖范围。该等办事处令该集团可进一步提高其于中国市场之普及程度,亦能与客户保持更紧密之联系,同时为其提供市场推广支援。
利用该集团在中国之广泛贸易关系及对消费品贸易之经验,该集团拟将中国制造之消费品分销往海外市场。该集团将物色机会找寻适合中国产品出口之海外国家。目前,该集团正在采购适宜出口之优质中国制造消费品,并已开始就此项新商机与海外客户建立联系。董事预期新西兰将为首个海外目标市场。
截至 2001年6月30日止年度预测
集团扣除税项后但未计非经常项目的预测合并溢利 |
不少于31,500,000港元 |
集资用途
倘不计入行使超额配股权所得款项,按配售价 0.4港元,该集团由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合共约为2900万港元(经扣除包销及配售佣金及估计支出后),将按下列安排;
款项用途 |
占集资净额比率 |
用于作为更多种类消费品争取分销权 |
27.7% |
用于大销售及市场推广队伍 |
24.1% |
用于发展消费品双边贸易 |
24.1% |
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
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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