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拓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71)
招股资料
发售股份数目: |
103,596,000 股 |
配售股份数目: |
103,596,000 股 |
每股发售价: |
0.65港元 |
票面值: |
0.01港元 |
集资金额: |
约67,300,000元 |
预期市值: |
约2亿6400万元 |
主席: |
罗昌柱先生 |
保荐人: |
申银万国(融资)有限公司 |
挂牌上市日期: |
2002年7月31日 |
主要股东
- 陈家和先生 – 36.46%权益
- 松景科技 (8013) – 10.27%权益
附属公司
- Zetta Media Korea Ltd (全资拥有):于南韩开发流动通讯设备之软件及解决方案
- 思拓环球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于香港开发流动适讯设备之软件
- Hanbit I&T (H.K) Co. (全资拥有):于香港销售及推广流动通讯设备解决方案
业务概览
该集团主要从事提供切合客户需要之无线电话解决方案。该集团客户主要为中国之无线电话公司。该集团使命在于采用崭新意念及2.5G与3G电讯技术,争取成为亚太区之流动通讯设备解决方案主要供应商之一。
该集团业务策略集中于提供中国流动通讯市场所需之各种无线电话解决方案,并且由于CDMA 95A/B网络及更先进之CDMA 2000 1x网络在讯号及数据传送速度方面均较GSM网络优胜。董事在业务发展早期,已确定专为中国无线电话公司提无线电话解决方案,包括开发无线电话软件及/或采购无线电话配件及提供技术支援服务。
该集团同持提供CDMA及GSM解决方案。该集团所采购之无线电话配件包括无线电话外壳、组装电路板、液晶颢示装置、电池、天线及充电器。该集团提供之技术支援服劮包括向客户提供有关生无线电话之技术数据及无线电话样本解决方案、协助客户取得中国当局之无线电话认证、进行无线电话测试,并向客户之技术人员提供培训。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集团透过南韩两家硬件公司采购无线电话配件。软件业务方面,该集团专注于软件工程设计,并将部份程式编写工作及实地测试分明交由韩国程式编写小组及深圳技术服务公司负责。该集团于2001年8月成立Zetta Korea。
竞争优势
董事相信,该集团处的竞争优势包括:
- 该集团未来以开发中国CDMA2000 1x流动通讯市场为主,而该新市场之相关产品供应有限,因此该集团易于立足市场及建立地位;
- 该集团在中国之无线电话解决方案业务早已捷足先登;
- 董事非常熟悉中国及南韩之流动通讯市场,有助该集团将CDMA2000 1x技术从南韩引进中国;
- 南韩分别自1996及2000年起已一直使用CDMA 95A/B网络及CDMA2000 1x网络,而董事及该集团在南韩之软件及解决案开发小组具有雄厚实力,可及时以符石成本效益之方式提供先进之CDMA无线电话解决方案;
风险因素
- 经营历史有限;
- 依赖少数客户;
- 依赖深圳技术服务公司提供支援服务;
- 维持收益之风险;
- 维持溢利之风险;
- 业务模式未来实际例证;
合财务资料
单位:(港币/千元)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2000 |
2001 |
营业额 |
195 |
308.270 |
除税前(亏损)/溢利 |
(9,114) |
1,986 |
股东应占(亏损)溢利 |
(9,114) |
1,986 |
总资产 |
25 |
65,69 |
总负债 |
9,101 |
61,749 |
总股本 |
(9,076) |
3,941 |
未来计划
该集团于业务计划期昌之业务策略包括开发解决方案,扩充销售及加强市场推广实力与提升技术支援能力。
该集团于营业额纪录期间及由2002年1月1日至最后可行日期间已签订12份无线电话解决方案合约。为充份善用所具备之流动通讯设备解决方案技术,董事拟于业务计划期间开发CDMA2000 1x无线电话、PDA电话、 视像电话及SMART电话之解决方案。该等崭新无线电话解决方案将适用于CDMA2000 1x,并主要庂中国之无线电话公司为目标。为提高销售及市场推广能力,该集团计划在北京、新加坡及美国成立销售办事处。
为提高技术支援服务之质素,并提升开发切合中国客户需要之无线电话解决方案之实力,该集计划在?圳及上海成立代表办事处,并在深代表办事处筹组解决方案开发小组。董事相信,实行该等计划有助该集团改善技术服务及切合客户需要之无线电话解决方案之质素,从而加强该集团之竞争优势。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预测
集团扣除税项后但未计非经常项目的预测合并溢利 |
不少于港币25,000,000元 |
预测每股股份盈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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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 |
港币0.0695港元 |
备考全面摊薄 |
港币0.0671港元 |
集资用途
倘不计入行使超额配股权所得款项,按配售价0.65港元,该集团由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合共约为4510万港元(经扣除包销及配售佣金及估计支出后),将按下列安排;
款项用途 |
占集资净额比率 |
开发无线电话解决方案 |
56.3% |
用于开发数码产品 |
4.4% |
用于投资合资企业 |
17.3% |
用于开设北京、新加坡及美国之销售办事处 |
2.0% |
用于在深圳及上海成立代表办事处 |
10.2% |
用于装设管理资料系统 |
1.1% |
用于一般营运资金 |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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