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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康 (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45)
招股资料
发售股份数目: |
319,200,000股 |
配售股份数目: |
287,280,000股 |
公开发售数目: |
31,920,000股 |
每股发售价: |
0.25港元 |
票面值: |
0.01港元 |
集资金额: |
78,800,000元 |
预期市值: |
266,000,000港元 |
主席: |
许智勇先生 |
保荐人: |
农业証券有限公司及大唐域高融资有限公司 |
挂牌上市日期: |
2004年10月13日 |
主要股东
许教武家族 - 57.15%权益
附属公司
荣康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从事投资控股
成德建筑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从事投资控股
荣康建筑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从事兴建楼宇及保养工程
荣康营造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从事兴建楼宇及翻新工程
荣康 (中国)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从事投资控股
荣康装饰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从事翻新工程
浩港国际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持有物业
高德企业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持有物业
威顺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持有物业
富富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持有物业
高辉置业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持有物业
业务概览
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各类公营及私营界别建筑工程,计有(i)兴建楼宇及地基工程(ii)其他不涉及建筑楼宇之土木工程,包括翻新,保养、装修、地盘平整及土木工程。
集团作为总承建商之角色,包括提供整体项目管理及监督集团转包承建筑商之工作,以保证彼等按合约规格,依时在预算费用内完作工程。
集团之兴建楼宇及地基工程业务主要为兴建公营房屋及私人住宅楼宇。此外,亦有兴建购物中心及酒店,以及根据学校改善计划,进行改建及扩大津贴学校校舍工程。
集团不涉及建筑楼宇之其他土木工程有关之项目,包括翻新、保养、装修、地盘平整工程;涉及港府楼宇、土地及多种指定合约范畴之其他物业之小规模工程、改建、加建、保养及维修等之定期合约;以及其他公营界别土木工程。至于私营界别,集团之项目包括其他改建、装修、改良工程及地盘平整工程等合约。
竞争优势
董事相信,该集团处的竞争优势包括:
在达致客户满意程度、工程质素及成本控制方面作为诚恳承建商之悠久声誉;
在私营及公营建筑界别累积之经验;
致力寻求及采用其他可供选择及具成本效益之建筑技术及材料,尽量缩短完成合约时间;
凭借集团广被认可之雄厚实力及港府机构发出之牌照,集团承接多元化建筑工程,由一般建筑工程以至专门工程,如地盘平整、地基工程、道路及渠务工程等之能力;
在营运上灵活组合集团港府楼宇进行保养工程所得收入(不受物业市况影响)与兴建楼宇业务所得收入(受物业市场之周期性影响);
在维持安全标准、品质控制及环境保护方面之承担;及
经验丰富及热诚之员工,以及能干之管理队伍。
风险因素
- 诉讼、仲裁及或然申索
- 倚赖主要客户
- 倚赖主要转包承建商之施工工程
- 溢利确认
- 未偿还应收账款
- 倚赖主要管理人员
- 倚赖为期长时间性质属非经常之项目
- 股息
- 合营安排
- 未投保损失
- 有关集团租赁物业之风险
- 竞争
- 货币风险
综合财务资料
单位: (港币/千元) |
截至 3月31日止年度 |
|
2002 |
2003 |
2004 |
营业额 |
825,321 |
1,105,587 |
841,966 |
除税前 (亏损)/溢利 |
39,485 |
36,339 |
40,583 |
股东应占 (亏损)溢利 |
32,345 |
30,301 |
33,639 |
总资产 |
259,939 |
292,220 |
284,440 |
总负债 |
198,712 |
200,692 |
174,188 |
总股本 |
61,227 |
91,528 |
110,252 |
未来计划
集团之政策之一为通过加强集团技术水平,以切合客户(包括港府)之独特需求。
集团宁可扩大其所提供之建筑服务,也不会把资源由一种业务转移到另一种业务。因应设计及建筑合约之增加(该等合约又要求总承建商按客户之需求及预算案提供由概念设计至完工之一站式建筑服务),集团为掌握此机会将加强其设计队伍,包括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建筑服务工程师及工料测量师。
集团至成立以来,便一直致力立足于香港建造业。集团有见及此庞大之市场及增长潜力,计划于中国寻找合适合之合营伙伴,以开拓发展机会。
利用集团于建造业之商业关系,董事拟进一步向物业发展市场拓展业务。该市场是建造业之一部份。董事拟投资于在翻新后有升值潜力之本地现有物业,借以拓展业务。
集团将增聘职员,扩充建筑器材,如塔式起重机、旅客升降机及物料起重机,以应代未来需要之发展。
截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止个年度的营业额分布
集资用途
假设每股股份之发售价为0.25港元, 经扣除销售股东应付之销佣金及估计发售费用后,所得款项净额约为4100万港元。
款项用途 |
占集资净额比率 |
用于改良最新之建筑方及采用市场上现有之设备 |
2.93% |
用于 增聘员工 |
9.76% |
用于竞投日后建筑项目之营运资金 |
82.44% |
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
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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