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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辉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0169)

招股资料

发售股份数目:

84,000,000

配售股份收目:

67,200,000

公开发售数目:

16,800,000

每股发售价:

1.00港元

票面值:

0.10港元

集资金额:

84,000,000

预期市值:

280,000,000 港元

主席:

苏邦俊先生

保荐人:

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

挂牌上市日期:

200264

主要股东

  • 苏邦俊先生 – 65.0%权益

附属公司

  • 正辉(宁波)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在宁波从事物业发展
  • 正辉(长春)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在长春从事物业发展
  • 正辉(南京)有限公司 (全资拥有):在南京从事物业发展

业务概览

该集团主要在中国从事中国的物业发展,并专注于中国东北部及中部的中型城市至大城市。现时,该集团的主要物业权益在长春及宁波。该集团采用一套策略,以向其化发展商出售若干项目的部份土地,销售该等土地的所得款项用作该集团拥有或将拥有的有关项目的发展及建筑费用。该集团发展的物业主要为中档至高档物业市场住宅物业,并主要以最终用户为目标。

该集团之策略之一,是在人口稠之城市从事物业发展。该等城市「包括南京、宁波及长春」经济发展迅速,而令市民有强劲的购买力。透过与中国物业公司及当[地政府部门的长期合作,该集团对当地经济环境及政策了如指掌,并以该等知识制定其业务策略及投资组合。

2002228日,该集团的已发展物业及持作销售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85,381平方米,该集团持作投资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2,489平方米,而该集团持作发展的物业,估计建筑面积约为47,302平方米,而业主本身占用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1,382平方米。该集团亦拥总地盘面积约479,582平方米的土地储备,作未来发展用途。

竞争优势

董事相信,该集团处的竞争优势包括:

  • 投资集中于中国人口稠密及增长快速的地区;
  • 以中档至高档住宅物业的国内置业人士为目标;
  • 与中国物业公司及当地各级政府机关的紧密合作关系;
  • 发展物业与收购土地双管齐下的策略;
  • 利用所赚取的溢利进行扩充的能力;
  • 高级管理层的知识、经验及专才;
  • 各项发展的规模经济;及
  • 透过不断提供价值向客户作出长期承担。

风险因素

  • 合营企业风险;
  • 有关宁波合营企业的投标协议及确认书及协议安排;
  • 无投保的责任的风险;
  • 中国物业市场的竞争;
  • 未支付的清拆、安置及赔偿费用;

合财务资料

单位:(港币/千元)

截至1231日止年度

 

1999

2000

2001

营业额

161,445

179,823

256,300

除税前(亏损)/溢利

44,214

69,993

83,811

股东应占(亏损)溢利

25,58

34,688

41,192

总资产

441,043

443,982

453,553

总负债

414,826

382,663

371,164

总股本

26,217

60,729

82,389

未来计划

董事认为,该集团在这些城市仃如宁波及长春,已建立稳固的基础。董事目前计划将发售新股所得款项净额约1300万元拨供位于长春的长春豪园余下部份的部份建筑工程之用,长春豪园整项工程计划在200212月或前后完成。

该集团亦计划在对当地需求,购买力及市场状况进行评估后,继续分期清理及发展新城开发区。于董事认为适当时,该集团对持有有条件开发权的某个地盘定出安置及发计划。当该集团决定新城开发区某一期的发展时,长春合营企业将会支付该期的地价以得土地使用权。

该集团拟向其他股东收购该集团亦持有的合营企业余下的股东权益。董事认为这策略使该集团在中国物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好的管理。倘有机会,董事现持拟向长春城市基建收购于长春合营企业额外5%的股本权益。倘落实建议收购,该集团将以内部资源拨资收购。

董事现拟将发售新股所取得款项净额约2000万元拨作偿还银行贷款。董事已确认为,银行货款约600万元已于200012月用作偿还应付正辉国际的股东贷款及约1400万己于200012月用作派付股息。

集资用途

倘不计入行使超额配股权所得款项,按配售价1.00港元,该集团由配售所得款项净额估计合共约为5100万港元(经扣除包销及配售佣金及估计支出后),将按下列安排;

款项用途

占集资净额比率

用于长春的长春豪园建筑费用

25.5%

用于收购长春新城开发区份的额外土地部份权益

13.7%

用于发展位于上海的土地储备的建筑费用

13.7%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39.2%

用于一般营运资金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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